红网时刻新闻11月14日讯(通讯员 欧阳芳 万丹)
喻某某手持“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于11月12日走进了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脸上洋溢着感激之情。“感谢你们为我提供法律援助,这份恩情我会铭记于心。”喻某某感激地说道。
原来,喻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家庭经济条件拮据,他未能聘请辩护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天元区人民法院迅速通知了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喻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在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迅速与喻某某取得联系,并多次进行沟通。在开庭审理时,承办律师积极为喻某某辩护,针对本案存在的疑点、证据瑕疵和程序问题等,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及法律依据,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最终喻某某被判处缓刑。他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特意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自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芳 万丹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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