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处获悉,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此案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最近,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他进行了讯问。同时,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一新利用其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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