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受害女孩父亲刘先生处获悉,涉事老师宋雨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对此,刘先生表示不服,并计划申请抗诉。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6日,湖南长沙小学教师宋雨明使用教学三角尺砸伤四年级女生晨晨(化名),导致晨晨头部受伤严重,构成重伤二级,晨晨因身体原因休学至今。今年10月底,在当地教育局的协调下,晨晨被一个新学校接收。
27日14时许,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此案宣判结果。法院审理查明,宋雨明在制止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法院认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判处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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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
- 左侧图片:据大河报报道,事发当天的场景,晨晨在医院接受治疗。
- 右侧图片: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审宣判结果。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